美国富人比中国富人更乐善好施的根本原因
2008-05-24 09:4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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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记者调查的不少美国人认为,美国不少富人乐善好施,信奉“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原则,这或多或少地缓解了贫富矛盾。

美国是世界捐款大国。社区里经常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捐款活动,呼吁捐款的信件会时常提醒人们莫忘献出爱心。有句话说,“美国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富人捐款捐出来的”。虽然有点言过其实,但确实许多公共设施是靠富人捐款建设的。有数据显示,75%的美国人为慈善事业捐款,每个家庭年均捐款约1000多美元。造福于民的慈善大腕比比皆是,他们中有人们耳熟能详的卡耐基、盖茨、巴菲特等,也有更多名不见经传的“幕后英雄”。

最近,美国媒体披露了一个催人泪下的真人真事:美国堪萨斯城的富翁斯图阿特每年在圣诞节期间向穷人捐款,26年如一日,捐出的款项共达130万美元。更令人感动的是,斯图阿特干了26年好事不留名,人们也花了26年的时间苦苦寻找这位“圣诞天使”。直到斯图阿特在患了癌症而不久于人世的情况下,才向媒体披露了他的真实身份。他说,他这么做不是为了让人们感激他,而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像他那样向那些急需援助的弱势群体献出爱心。

斯图阿特的事迹见诸报端后,记者来到洛杉矶一个救助站,一名坐在轮椅上等待救助的残疾人对记者说,“对这样慈悲为怀的富人,我心里只有深深的崇敬。”

美国部分富人为何争相回报社会?在美国定居多年,现经营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华裔商人邓世武认为,这里面有品格的因素,但也有宗教教义中“博爱”思想的影响。

而完善的遗产税和慈善基金管理制度也刺激着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一方面,美国的遗产税、赠予税以高额累进著称,当遗产在300万美元以上时,税率高达55%,而且还必须先缴纳遗产税,后继承遗产,所以富豪的后代要继承遗产会遇到重重阻碍。有些州政府不仅对遗产征税,而且对遗产继承人还要再征一次税。另一方面,建立基金会或捐助善款则可以获得税收减免。美国每个公民的终身免税额为67.5万美元,每人每年赠送额在1万美元以上的可免税,超过1万美元的部分就可使用自己的终身免税额度。慈善捐助不仅可以减少损失,而且有助于树立公众形象和产生模范效应,这就使得美国不少富人竞相比着向社会捐款,钱多多捐,钱少少捐,一种“捐赠文化”蔚然形成。

美国的贫富悬殊相当惊人,还远不能说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关系已经达到了融洽的地步,只能说两者是井水不犯河水。但美国基本上形成了不仇富的总体社会氛围,这或多或少都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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